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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OHSAS 18001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事業單位達一定規模以上或有第15條第1項所定之工作場所者,應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二、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5條本法第23條第2項所稱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事業單位依其規模、性質,建立包括安全衛生政策、組織設計、規劃與實施、評估及改善措施之系統化管理體制。
一、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OHSAS18001),為國際公認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評估標準,係要求組織建立一個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環境。
二、因應各主管機關推行各項評鑑認證及國內相關法規職安法增修訂,及保障本校實驗室教職員工生之作業安全,建立本校各類型實驗室安全品質、提昇職安衛管理水準及永續經營,並與國際接軌。
一、自103年11月即著手規劃推展本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示範實驗室認證輔導工作,由相關專業服務公司進行技術輔導,並參考勞動部TOSHMS:2007相關指引規定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OHSAS18001:2007及之架構及內容)。
二、104年挑選4間實驗室及2個中心進行示範輔導,期望建立標竿模組後,再逐年推展至其他各科系所實驗室。
一、本校順利於105年5月19日取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國際認證。
二、取得國際驗證之單位:
(一)生科院微免所張珮靖老師實驗室 (二)生醫工程學院醫放系王信二老師實驗室 (三)生醫工程學院醫放系陳傳霖老師實驗室 (四)醫學院環衛所陳美蓮老師實驗室 (五)動物中心 (六)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一)成立新實驗室之老師及研究員 (二)高風險實驗室
(一)專業課程實體授課 (二)現場查核危害改善
(一)實驗場所現場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 (二)提供降低風險方式、措施與策略 (三) 改善結果追蹤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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